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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规定

来源:中国著名刑事律师 网址:http://www.shzdxsajls.com/ 时间:2022-06-20 16: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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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保候审的规定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躲避侦查、起诉等制度而对其进行约束,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怀有身孕、精神疾病等各种符合法律要求的,是可以去申请取保候审,都是不能够出境,是需要能够随传随到的。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取保候审的规定

 

  一、取保候审的规定

  取保候审,是审判之前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强制措施之一,是一种有条件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一方面减少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一方面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有序的进行。从适用范围上来看,主要适用于犯罪行为较轻或者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六十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6月29日《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1999年1月27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公安部1998年4月20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司法解释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二)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三)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四)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五)对已经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是证据不足的

  (六)对于已经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办结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包括一审和二审),采取取保候审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七)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如果认为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审判的,可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八)公安机关对于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交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司法实践中对个别犯罪行为较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些公安、司法机关也决定适用取保候审措施,笔者认为此种做法不妥。

      二、取保候审金如何缴纳

  (一)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应当以能够约束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

  (二)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三)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四)保证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

  (五)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

  三、取保候审的最新法律规定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得知取保候审一般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进行申请。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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