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8月,蒋律师为河南陕县一农民工免费提供法律服务。2006年3月当事人苏##在寿光市###捕捞有限公司的鲁寿渔0329号渔船上从事捕鱼工作,在捕鱼过程中造成了人身损害,左前臂粉碎性骨折,动手术三次之多,花费了大量的医疗费。当事人辗转河南山东之间十次之多向单位索要医疗费,单位却缺少人情,死不认账。时间已经三年过去了,当事人的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后续治疗费、误工费等却依然没有着落。蒋律师在偶然的机会遇到了这位受害者毅然为其免费提供服务,在青岛海事法院潍坊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当事人激动的说:“老天还是开眼了,至少有部门管这件事了。”最后法庭在蒋律师专业的法律辩论和崇高的人格魅力前做出了判决:被告###捕捞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55000元。当事人苏##眼中噙着泪水。
法学论文:
《社会募捐相关法律问题研究》,2006年5月《西南法学》期刊
《雇主替代责任研究》,2006年7月,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生毕业论文
《律师职业的特点------以法律人的思维方式为切入点》,2008年4月,山东法学报
《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研究》,2009年2月,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座右铭:生如夏花之灿烂,死若秋叶之静美。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满意为实现人生价值的最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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